2008-04-14

林冠英今晤董总从善如流 各源流学校只缴一元地税



【本刊特约记者丁国亮撰述】州首席部林冠英今天宣布,所有得承并以非盈利模式经营的学校,将享有象征式马币一元的地税惠,受惠对象包括不属于政府土地的文小学、文独立中学、淡米尔文小学及宗教学校。




林冠英(左图右)今天上午九州首长办公室会晤来西亚华校董事合会会(董)代表后90后,如是向媒体宣布;林冠英原同董提出的三,但基于部分细节牵涉法律问题,因此州政府将先深入研究细节。




总日前公开促请民联州政府将各源流非利性学校的地税定为每马币一元,并将在宪报上公布,以确定此决策的法律地位。




林冠英说,国家土地法典101条款明,政府全津学校方可得豁免地税,因此他将在周三的州政府行政会提出,半津贴华小及淡小(包括不属于政府土地的小学),甚至宗教学校都可以享有相同待遇,以公平待各源流学校。




林冠英,早前美湖培英小及恒毅中学得依市价付高地税问题,将会随着这项优的公布而解决。




,提倡教育是献予国家展,并且提升国民的精神素,母教育应该从教育需求的角度来看待,而不是将教育课题政治化。




后,大山脚国会议员章瑛(右图)表示,随着州政府提出非利学校可以申减少或象征式马币一元地税的指南,州内许多非利机构,包括慈善、宗教、教育、公共事等等,都可以申享有这项优惠。




它们可在一月至二月署及土地局索取减税表格,而在531日前就可知道申请结果。惠的学校将享有10年的低地税惠,而州政府将十年检讨优惠状况。




董总的三项建议




主席叶新田今天上午率拜会城州政府时,提出发展母教育的三项




一、建议槟城州政府在各个城镇乡村地区的土地划方面,制度化学校建,以予各源流学校提供土地,确保空置的学校保留地可以依循当地人民的需求建学校,包括国民型小及独中。也希望州政府可以检讨与修地方蓝图,以划建校土地的用




二、基于邦及州政府提供象征式马币一元的地税惠予政府津学校,所以董议槟州政府尽快落减收学校地税之政策,让该优惠范可以大涵盖不属于政府土地的小及文独中,以惠及各源流学校。




三、建早日落实每州内文独立中学提供固定款之政策。




州政府正面回应地税惠要求后,叶新田迎槟州政府答在州宪报公布,以减少申的繁文缛节;此外,州政府也答将每年至少拨款马币五万元给州内五所华文独中。




然今天是董首次与城州政府会面,但是州政府的回令董感到欣喜;他也呼吁,在未来面州内的问题,将由槟州会和其他组织州政府商,解决其他具体与细节问题,以槟州教事




叶新田表示,随着州政府成立以大山脚国会议员章瑛首的教事务协调会,为解决州内串的问题带来很大的帮助。




他建议槟体也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与教事务协调会沟通与会,以达致教的目;他也认为是值得其他州政府向城州政府学




出席者包括董署理主席寿、董总总务良、董总务傅振荃、城董会主席等人。




另外,针对记到国将在10年后城政,林冠英回答一切是交由人民判断,如果民盟政府的表了好,就可以得人民的支持与拥护。无如何,他感激国阵对于民盟可以两届十年的恭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6495

Semua Kandungan dan Semua komen para pembaca pada blog ini bukan pandangan dan pendirian saya dan Saya tidak bertanggungjawab untuknya.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