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回第三票系列(一)
【本刊陈慧思撰述】
在1960 年的吉隆坡增江新村,村民把米、油、蔬菜搬到竞选中心,为心目中的地方议员人选备战,整个增江新村首个地方议会选举热闹沸腾。
增江新村以外,半岛超过半数 的新村此时都投入了同样的民主浪潮中;可惜的是,这个民主浪潮只呼啸了短短数年,即被黑暗的政治竞争策略送入了历史。
1957 年马来亚独立以前,增江新村12名地方议员都由增江县长直接委任;1957年开始,该新村局部推介民选地方议会,第一年民选三名地方议员,次年又再选出三 人,1960年开始全面落实民选地方议员制度。
刚满法定参选年龄21岁的符昌和(右图)首度参选就当选了,还被推选为增江地方议会主席。
回忆这个风光时刻,来自劳工党的符昌和说:“劳工党派12人竞选,结果12人全部中选,马华公会当年就吃鸡蛋啦……我们可说是狂风扫落叶,支持我们的村民太多了!”
根据符昌和的回忆,在有地方议会选举的1960年代初,选举气氛非常热烈,整个新村皆为之耸动;村民投入极大的人力物力,积极参与地方性的民主进程。
他说:“那时候我们用不到什么钱,村民主动支持。竞选要吃呀、喝水呀,那些村民主动拿来的。我们放一个大架子,放菜呀、米呀、油呀、盐呀、米粉呀,都是村民们报效。马华(公会)比较有钱,所以他们的都是党付出来的。”他说:“我们一分钱都没花,都是村民支持的。”
新村是政府在1948年向马来亚共产党宣战时,为了避免华人接济共产党人而设计的集中住宅区。
在1960年代,全国共有550个新村,据符昌和的叙述,增江新村是规模最大的新村,共有超过四千间房屋,增江地方议会也成为最引人瞩目的地方议会选举。
1960 年代时左派运动正炙,在符昌和当选增江新村的地方议会主席的同一时期,怡保、马六甲、芙蓉等几个主要城市的市议会都由非联盟(国阵前身)政党如人民进步 党、人民党、劳工党(两党和其他社会主义政党组成社会主义阵线,简称“社阵”)等控制,非联盟政党也控制多个新村的地方议会。
由于受到左派思想的感召,无数热血青年藉着县市议会及地方议会选举投身政海,且首度参选即成功走入市议会。
来自马六甲的前报人兼评论人顾兴光,也是这批青年的其中一人。
150年前就有地方代表选举
1960 年,任劳工党全国中委的顾兴光(右图)刚满法定参选年龄21岁,就披起劳工党的战衣,参加了马六甲武牙那也(Bunga Raya)区市议员竞选,硬撼马华公会的局绅级人马黄坤云。
首度参选,顾兴光即成功击退黄坤云,年纪轻轻就当上了马六甲市议员,并出任马六甲市水供委员会 主席和小贩咨询委员会主席。
1963年,顾兴光任满寻求蝉联,再度高票当选。
1965年,他因与马六甲社阵个别领袖理念不合,宣布退党。
同年,马六甲市议会主席兼人民党马六甲州主席哈斯诺在《内安法令》下被捕后,他以无党派人士身份被选为署理主席,执行主席职权,至到任期届满。
回想竞选期的景象,顾兴光说:“1963年马六甲市议会选举,社阵的一项记录,迄今没有任何政党能打破,那就是在投票日的前一晚,同个时间在12个选区召开12场群众大会,我从晚上7时到11时赶了12场演讲。”
“请你想像一下,小小的一个马六甲市,同时间举行12场群众大会,每个集会都人头挤挤,是怎样的一种盛况?”
他告诉《独立新闻在线》,1960年代的竞选期至少有三周以上,各党可自由举行群众大会宣传造势。
那次选举,社阵在12个选区中赢了8席,其中一个姑务选区则因社阵候选人的公司承接市议会工程,而丧失候选人资格,由马华公会候选人胜出。顾兴光透露,姑务是社阵十拿九稳的安全区,为了向选民交代事情真相,社阵也在没有选举的姑务区也举办群众大会。
这名年届69岁仍执笔点评国是的前左派领袖接受《独立新闻在线》的电邮访问时,自豪地说:“这是没有一个政党会做的事。”
顾兴光的豪言豪语,展现了上一代从政者的自信与笃定。
事实上,顾兴光和符昌和两人,都是从地方民主最辉煌时期走来的前政治领袖。专研地方政府的学者吴万里(Goh Ban Lee)高度评价两人身处的时代,他说:“1960年代初,马来西亚的地方民主攀上了巅峰”。
地方民主缺席超过40年,现今60岁以下的马来西亚公民,皆无缘参与地方政府选举,自然也缺乏地方民主的概念。
他俩的追忆,为读者重现了1960年代初期的地方民主的零星光辉。
150年前地方选举昙花一现
我 国地方政府选举的历史,可追溯到150年前的市议会委员选举。根据吴万里在《地方政府选举和城市政治的死亡》(The Demise of Local Government Elections and Urban Politics)一文中的叙述,1857年12月,英殖民地政府首开先河,举行海峡殖民地市议会委员(Municipal Commissioners)选举,允许居民在五名市议会委员当中投选三人,委员会主席则由官方委任。
可是,这个民选机制只是昙花一现,乔治市市议会在1913年就废除了市议会选举。
38 年过后,市议会选举才又重现。1951年乔治市市议会举办了选举,让居民在15个市议会席位中,投选九个民选代表。
1952年,非海峡殖民地的人民才终于 有机会依据一己意愿,投选心目中的地方议员,吉隆坡市议会和各地的新村逐渐展开各自的议会选举。
吴万里(左图)形容:“1952年是非海峡殖民地的重要地 方民主转型里程碑”。
这名曾在马来西亚理科大学担任副教授的学者告诉《独立新闻在线》,1952至1960年间,半岛约300个新村举办了地方议会选举。
当时半岛有约550个新村。
在这段地方民主逐渐攀上高峰的时期,吉隆坡市议会(Kuala Lumpur Municipal Council)选举二度缺席,其中1952年联盟候选人全数不战而胜,1959年市议会选举因“选民册尚未准备好”而取消。
吴万里表示,1960年,吉隆坡市议会改名为吉隆坡市政委员会(Municipal Commision),当时政府就以“首都不应有地方政府选举”为由,正式取消市议会选举。
1961年4月,吉隆坡市议会由联邦首都委员会(Federal Capital Commissioner)接管,1973年吉隆坡被颁布成为联邦直辖区,居民就连投选州议员的权利也失去了。
崛起中的左派势力遭打击
独立过后,联盟稳守国家政权,可是非联盟政党如劳工党、人民党、人民进步党,狂扫地方政府控制权。根据《地》文,1960年代初,我国主要城市的市议会和新村的地方议会,皆由非联盟政党掌控。
1962年出任劳工党副总秘书的陈凯希(左图)也告诉《独立新闻在线》:“当年的在野党势力很强大,怡保、马六甲、芙蓉、居銮、文冬,都落到了在野党的手上,吉隆坡更不用说了,整个区域都是在野党的势力,最大的地方议会如增江、沙登、班达马兰都由社阵控制。”
当年的地方政府选举只在城市地区和新村展开,选情最激烈的选区皆出现社会主义阵线(劳工党、人民党等左派政党组成的联盟)对垒联盟华基政党马华公会的局面。
马来甘榜在这段时期依旧沿用委任制,与焕发民主光芒的城镇和新村的形成对比。
1960年至1968年间,正当在野党在地方阶段凝聚力量,准备与强势政党联盟抗衡之际,联盟政府援引《内安法令》和《紧急法令》大肆逮捕左派人士,许多社阵领袖皆因而丧失自由,当时的社阵主席阿末斯达曼也在1962年的逮捕行动中落网。
也是大逮捕受害者之一的符昌和曾在扣留营里度过三年的囹圄岁月。
他告诉《独立新闻在线》,社阵增江地方议员上任未及一年,就有五人遭政府援引《紧急法令》逮捕。
在符昌和等人入狱期间,增江地方议会落入了马华公会的手中,马华公会赢取了七个席位,社阵则夺得五席,可见当时的大逮捕,起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顾兴光曾在《独立新闻在线》一篇专栏文章中指出,1960年代政府援引《内安法令》大肆扣捕社阵领袖,导致该党党务几陷瘫痪。
从1960年到1963年,地方政府选举光辉灿烂的历史,只有短短的三年。1964年9月,我国就因马印对抗,进入了紧急状态,次年政府就颁布了《紧急法令》,冻结地方政府选举,地方政府选举遂成马来西亚人40年的缺憾。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6519Semua Kandungan dan Semua komen para pembaca pada blog ini bukan pandangan dan pendirian saya dan Saya tidak bertanggungjawab untuknya.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