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9

国阵怕在野党胜势冻结选举 恶性政治竞争埋葬地方民主

寻回第三票系列(二)


【本刊陈慧思撰述】


1965年,马六甲市议会署理主席顾兴光当面质问地方政府选举皇家调查委员会主席纳哈班,若非联盟政府在地方政府选举兵败如山倒,政府会取消地方政府选举吗?纳哈班的回复,是一抹浅笑。



纳哈班的皇委会建议扩张地方政府选举,但胸有成竹的联盟(国阵前身)政府推翻了皇委会的建议,在1965年全面冻结地方政府选举。左派运动人士始终坚信,联盟忌讳基盘稳固的在野党动摇其执政地位,才藉马印对抗冻结地方政府选举。



上述说法有迹可循,资深评论人李万千(右图)在《社阵、两线制与替代阵线》一文中叙述,联盟政权曾在1964年的大选中利用马印对抗事件诬蔑社阵“通敌卖国”、“赞成把马来西亚并入印尼的版图”等,选民被舆论误导,以致社阵在大选中惨败收场。



马印对抗发生之后,地方政府选举遭急速冷冻。


1964年9月,我国进入紧急状态,次年政府就颁布了《1965年紧急(吊销地方政府选举)条规》,全面冻结地方议会选举。由于当时的在野党接连控制了各大地方议会,民间有意见认为,马印对抗是政府顺手打击在野势力的一阵东风。



前 劳工党总秘书陈凯希、中委兼马六甲市议会署理主席顾兴光、前增江地方议会主席符昌和都坚信,马印对抗、管理失当、过度管治等,皆是政府废除地方政府选举的 藉口,联盟废除市乡选举的用意,是打压频频在市乡选举报捷的在野党。


专研地方政府的学者吴万里(Goh Ban Lee)也认为,在野党执政多个市乡议会,是联盟政府决定废除地方政府选举的症结。



皇委会建议扩张市乡选举



在1965 年6月,联盟政府基于“一系列的失责指控”,成立了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专门调查西马地方政府的运作。


这个由上议员阿迪纳哈班(Athi Nahappan)领导的皇家委员会在1968年12月发布的报告中指出,地方政府选举的选民反应冷淡,偶尔也出现候选人不足的现象。



皇委员会建议保留地方层级的民主机构,并从民主原则出发,重整地方政府,以重建和巩固国家团结。这个七人小组也在报告书中笼统地提出民选地方政府的效率问题。



虽 说皇委会的七名成员大部分都有联盟背景,一开始即存在独立性的争议,但它在报告书中却提出了民间乐见的建议,包括西马每个州首府由一个由民选代表组成的地 方政府管辖,地方代表的选举应延伸到州首府以外的地方政府。


报告也说,政党政治虽有好坏,可是仍应允许其存在,独立人士也应继续享有参选权。


可是,皇委会 的报告在呈交三年之后才正式发布。



内阁后来成立由科技、研究和地方政府部秘书长哈山莫哈末诺(Hassan Mohd Nor)领导的内阁委员会,重估皇委会的报告。


内阁成立委员会“检讨”皇家委员会的报告已是非常惊人之举,最令人震惊的是,这份出现在皇委会报告“附录” (Appendix)部分的内阁委员会报告推翻了皇委会的建议。


它提出的“反建议”,为政府冻结地方政府选举提供了“合理性”。



内阁委会推翻皇委会建议



根 据妇女发展组织(Women Development Collective)最近出版的书籍——《重新定位管理——妇女权益和地方政府的参与权》(Redefining Governance: Women’s Rights and Participatory Democracy in Local Government),内阁委员会在1971年6月4日提呈的报告中,建议冻结地方政府选举。



内阁委员会建议冻结地方议会选举的理由,包括指它无助于达成西马的国家团结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也有违第二马来西亚计划和新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



内阁委员会也认为,地方议会选举复杂及耗费高昂,且令到地方层级出现“过度民主化”(over-democratisation)和“过度管治”(over-government)的现象。



委 员会也说,地方政府选举把决策过程复杂化,同时无法解决行政疏漏和失责的问题;选举会导致超过100个地方政府由不同的政党控制,导向“垂直跨政府关系” (vertical 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hips),以致政治和行政分散和脆弱的跨种族关系和政治经济权力结构失衡,影响国家的稳定和团结。



国阵怕输取消市乡选举



陈凯希接受《独立新闻在线》电访时,反驳民选市乡议会“缺乏效率、管理失当”之说。


他说,此类问题都是藉口,吊销地方政府选举最大的原因,乃在野党在市乡选举的胜利,对联盟造成了重大的威胁。



这名在60年代叱咤风云的前左派领袖说:“他们(联盟)选来选去,每一次选都输,所以他们觉得这个不符合他们的需要,也担心会影响到国会选举,所以他们就用各种各样的借口,不给它再选了。”



顾兴光(右图)则说:“一句话说完,地方选举的被取消,是因为当年执政党逢选必输,一连失掉几个市议会和地方议会政权,再选下去,由下而上延伸,州和中央政权都会不保。”



他还透露了一段与皇委会主席纳哈班“瞬间交手”的经验:“当年以纳哈班上议员为首的皇家调查委员会,装模作样咨询民意来到马六甲的时候,我亲口问纳哈班,如果执政党不是在市议会选举中兵败如山倒,政府会建议取消地方选举吗?他给我的回应是笑而不答。”



在1959年至1963年间,社阵、人民进步党等在野党在市乡议会选举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包括先后在乔治市、文冬、芙蓉、马六甲、居銮等市议会取得了执政权,也控制了增江、沙登、沙叻秀、双溪古月等地方议会。


提及这段历史,许多左派人士皆以“狂风扫落叶”形容当时的胜利。



多个市乡议会管理失当


在狂风中走过来的陈凯希和符昌和无法认同“选民反应冷淡”和“缺乏候选人”之说。符昌和回应:“不可能,不可能,那时竞争很激烈,候选人方面完全没有问题。”



陈凯希(左图)补充,当时的居民都非常注重地方上的选举,而人民也感觉到,地方政府选举也比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选举更贴近民生。



吴万里也认为,在野党执政多个市乡议会,是联盟政府腰斩地方政府选举的原因,无论如何,他指出,各地市议会和新村地方议会确实有管理失当的问题。



他告诉《独立新闻在线》:“整体而言,除了怡保市议会,大多数市议会都无法非常有效地操作。


可是必须说的是,还是做成了很多好事,譬如社阵执政下的乔治市市议会为母亲和孩子提供医药服务、较有效率的巴士服务和水电供应等。它也兴建了全国第一个体育馆。”



各地地方政府的素质存在很大的落差,吴万里说:“很多新村的管理都差强人意,部分原因是缺乏金钱。”


尽管如此,他予以怡保市议会非常高的评价:“怡保市议会运作得非常好,怡保被评为我国最干净的城市。”



敦拉萨:过度管治

也是前理科大学副教授的吴万里在《地》文中引述时任首相阿都拉萨(Abdul Razak,右图)的一段话,显露政府早已有意取消地方政府选举。



阿都拉萨在1971年7月说:“……民选地方政府的存在,已经导致我们这个小国家过度管治(over governed)……政府非常清楚,在这个层次举办选举造成了时间、金钱和资源的浪费,而人们在国州选举中,都有充分的机会加入政府。”



这名有“发展之父”之誉的前首相也指出:“民选地方政府大多无法良好操作,在过去多年来都没有进步,有的只是越变越坏。”



阿都拉萨的论点,与内阁委员会如出一辙。内阁委员会的建议,最终导致国会在1976年立法废除地方议会选举。


国会在1976年制定的《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5条款注明,“所有与地方政府选举相关的条文必须停止生效”,正式为地方议会选举画上一个句号。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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