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4

黄家泉对付民盟的血滴子

针对马华公会总秘书黄家泉本月10日在吉打州宣布,该党将会在由民盟政府执政州设立新机制,以处理华人新村的民生问题之措施。



笔 者希望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黄家泉,勿借满清时代的方式,借名以“华人新村及华人住宅区发展协调委员会”来对付人民联盟所执政的槟州、霹州、雪州、吉打州及 吉兰丹州的地方政府制度。此种以“血滴子”之方式来对付反对党执政的五个州属,不只违反了“民主与道德原则”,利用人民纳税钱来继续豢养已被人民唾弃的政 治饭客,也再一次印证马华一直以来为了扶持巫统而做出的以华制华的一贯手段。



众所周知,国阵统治下的委任式地方政府,所有的华人新村、马 来乡村、印人村庄及重组村等等,村长及委员们都是执政党的唯诺成员,稀少由中立者担任,本届大选,这些唯诺党员忽然失去了靠山,尤其是村长一职,更失去了 可以养家的津贴。马华唯恐彼等另择良木以栖,故急不及待,匆匆忙忙先造个“避风塘”以留住彼等,方不致树倒猢孙散



黄家泉的所谓“华人新村及住宅区发展协调委员会”,宣布得如此匆忙,连委员会如何组成?成员应有多少位?职务及权力伸到那里?领津贴还是有基薪等等,皆无任何定案。这种情况显示,马华要成立华人新村与华人住宅区协调委员会,是专门用来对付人民联盟的州政府。



黄家泉初任联邦部长,就自我暴露其报复心切比执行人民委托的部长职务,更加狂热,如此的政治招数,更须向广大选民作下列的解释:



(一)设立华人新村及华人住宅区协调委员会,是否代表马华已对国阵政府一路来所致力推崇的委任式地方政府制度,失去信心与控制?



(二)设立此委员会是否会浪费人民更多的纳税钱,及加剧地方政府原已低落的行政效率?



(三)是委任制还是民选制?会不会成为失意基层政客的避风塘?或安慰所?



(四)是否已打算修改地方政府法令,废除州政府管辖州内地方政府的权力?



(五)与巫统部长管辖下的联邦发展协调为员会,是否要二合一,或二变三?



(六)此发展协调委员会是否会成为大马各州的州政府的基本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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