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19

若选举干净在野党已执政 净选盟:只差五万六千票


【本刊曾薛霏撰述】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Bersih,净选盟)认为,若我国的选举是干净、自由、公平和透明的话,在野党或已38日的第12届全国大选中夺下中央政权!



净选盟提出的数据显示,国阵赢得的其中82国会议席中,有57个席位的多数票少于总选票的20%,另外25个议席的多数票则少于10%。在野党只需要再多5万6822张选票就可以赢得国阵30个以微差赢得的国会议席,夺下中央政权。



净选盟认为,尽管在野党在第12届全国大选囊括个州政权和82个国会议席,但在野党胜选有其因由,绝不是因为选举干净和公平。



净选盟成员、回教党中委朱基菲里阿末(Dzulkifli Ahmad,右图)也披露,选民给于在野党压倒性的支持减轻了选举舞弊的伤害;不过,首相阿都拉巴达威说,净选盟指控选举舞弊和不公乃无根据的指控,并以本届大选结果论证选举公平和干净。



净选盟今天中午在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召开记者会,公布届大选的许多舞弊事件,包括支付马币200元车马费给吉兰丹选民的公然贿选行为、选民册不干净、站岗选票不透明和遗失、马来西亚选举委员会不中立和独立等选举不公的问题,重申我国的选举制度急需改革。



净选盟再度要求国家元首成立选举改革皇家委员会(Royal Commission on Electoral Reform),调查第12届大选的选举舞弊,并深入研究我国选举制度的弊端,然后提出改革建议。




人民也可参与网上联署行动,签下《选制改革皇家委员会请愿书》,表示支持选制改革。目前已有2610人联署。【点击:签署选制改革皇委会请愿书 不论输赢继续推动选制改革】



选委会临时取消油墨无诚意



净选盟也抨击选委会却在大选前三天(3月5日)以两个牵强理由宣布取消采用不褪色油墨,显示选委会没有诚意采用此项措施。选委会的两个理由:有人购买这些不褪色油墨,在选民手指上点墨以防止选民投票以及《联邦选法》第119条款阐明,任何人都不能阻止每个选民投票。



此外,选委会在获得回教法规委员会(Fatwa Council)的同意之后,却没有修订《1981年选举(选举程序)条例》,以落实这项措施。



马来西亚人民之声(SUARAM)执行主任叶瑞生(左图)表示:“我们挑战选委会在来届大选之前,修改法令以落实这项措施选委会还有五年,而不再以种种理由推搪。我们要在未来五年内采用不褪色油墨。”




西华拉沙也补充道,选委会无须五年后才落实这项措施,砂拉越州在接下来三年将举行州选举,那时就可开始采用这项措施。



选委会在2007年中宣布在这届大选将采用不褪色油墨,正当全国选民打算在这届大选,手指被点上不褪色油墨之际,选委会却临时改变初衷。



选委会持双重标准




此外,民主行动党非政府组织局主任刘天球也以一些例子证明,选委会在行政事务上持双重标准。



刘天球(右图)披露,虽然提名日当天巫统妇女组主席拉菲达阿兹(Rafidah Aziz)呈交的三份表格中的两份没有签名,选委会却接纳了她的提名然而,在1995年,该党当时的雪州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席候选人柯嘉逊见证人没有在其中一份表格签名,即被取消资格。



另外,选委会在提名日前一天,才通知候选人必须采用印花税,导致候选人需要浪费许多时间和人力处理此事。他举例道,内安法令扣留者马诺哈然(M.Manoharan)的妻子必须从巴生到霹雳州的甘文丁咨询马诺哈然。



刘天球说,虽然在提名日当天,柔佛州国阵候选人没有采用印花税,但是全部候选人的提名都被接纳。刘天球说:“若国阵的候选人发生什么大事,都可以无事;只要我们出一点小事,就变成大事。我们要选委会主席阿都拉昔马上辞职。”




他也质问选委会,为何在2004年大选时,巫统主席阿都拉巴达威在提名日当天没有呈报帐目,但选委会接纳阿都拉的提名,但该党首邦市州议席候选人谢金朝则失去竞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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