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8

当年吊死律师玩笑惹怒司法界 马哈迪:向开除法官道歉愚蠢


4月8日 下午1点34分



前首相马哈迪今日在《太阳报》撰文否认他被指在1998年6月干预反贪污局在首相署经济策划组总监的办公室搜出大笔现款的案子。



除了反击前联合国司法独立特派专员巴南古马拉沙米(Param Cumaraswamy)之外,马哈迪也强调,本身在处理敦沙烈阿巴斯案件中完全依法行事,所有要求他做出道歉的建议,都是“愚蠢”的。



以下是马哈迪投函《太阳报》的翻译全文:



一如我所预料,当我回应(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建议政府应该向敦沙烈阿巴斯道歉的言论,将引起人们指责我在执政期间拥有不端行为。



我认为这是试图要我闭嘴,尤其是我批评政府的时候。每次都是说“你在执政期间更加恶劣”,就算是我明显的没有做得那么差。



巴南的信件属于这一类型。他要知道,为何(前反贪污局总监)沙菲益雅亚(Shafie Yahya)在安华案件审讯时做出指责后,而我却没有受到对付。



虽然有关言论可能是法庭上的宣誓证词,但是这种指责却不能够在未经盘问下全盘接受。当中有一些误导性的疏漏和推断之处。当然律师欲极力证明安华没有唆使沙菲益做出一些不正当的事情。但是,有关审讯揭露他曾经找来一名高级警官恐吓和胁迫其指责者。



我承认曾经传召沙菲益,以便询问他关于反贪污局搜查经济策划单位总监办公室的事情。我这么做是因为我接到有关总监的投诉,指反贪污局在搜查过程态度非常粗暴。他也说,他相信副首相和财政部长一手策划整件事情。



我知道政府官员有时候过于狂热(overzealous),可能会越权(overstep)或滥权。



我无法证实经济策划单位总监所言是否属实。因此,我传召反贪污局总监以便了解真相。



我问了很多问题,多过他在法庭上所说的。我也问他是否是受到拿督斯里安华的指示,以便展开搜查。



他否认这个说法,当我问他是否打算继续进行调查时,他突然生气。他提高声浪,指责我企图阻止他执行任务。他很生气地说,他是一名高级公务员,而我没有权力质问他的工作。



我对他的大声批评感到震惊。不曾有过任何一位公务员,无论是多高级,曾以这样的方式向我说话。我只能哑口无言。



有关对话是在我的办公室进行。没有其他人在场。没有记录任何笔记,也没有录音,至少我没有。因此,只有我们两人知道真正发生什么事或说过什么话。



他 在法庭上所说的只是他的版本。没有什么可以证明他的言论,也没有什么可以证明我现在所说的不对。这是他的说法与我的版本的对质,宣誓证词不可为证。


他故意 省略曾经大声指责我的部分。如果他在法庭上所说的是全部的事实,那么整个过程应该不会超过3分钟。但是,若根据他的说法和我的说法,对话肯定不止3分钟。



我感到纳闷,律师如何知道在我办公室内所发生的事情。就算是沙菲益告知的唯一人士——政府首席秘书,也不会去告诉律师。明显的,是沙菲益自愿提供有关讯息。为何他要这么做?



我并没有参与安华案件的审讯。如果要指责我的话,那么至少应该听取我的辩解。但是,明显的沙菲益趁机利用安华的审讯案,来发表破坏我名誉的言论。



沙菲益是一名愤怒的人,他在法庭上所说的皆是充斥机会主义的言论,反映出他渴望向我报复。我认为这是他的动机,因为他所揭露的事情,对安华没有多大帮助。但却能破坏我的形象。



至于为何此案没有被跟进的原因,我只能够假定因为法庭太过忙,还有数万宗案件仍未聆审。可能问题是出在总检察署或警方,我不知道。



我仍然欢迎中立人士调查我这封信件所说的究竟是否属实。



至于巴南和卡巴星,他们憎恨我是众所周知的事,就算我已不再是首相了,恨意也没有丝毫减少。



很多律师不满我,因为我曾经在内阁会议上引用莎士比亚的话说,“我们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吊死所有的律师”。我只是开玩笑,但是他们听了却信以为真,连法官也不满我。



此外,我也批评司法界不顾立法议会制定法律时的目的和用意,却偏向根据法律字眼自我诠释。我这么说有错吗?我只是说出一个事实。难道说,就算司法界无视国家的利益,也完全不可以受到批评吗?在许多发展国家,公众批评司法界是一件平常事。



针对巴南,在他担任联合国专员期间,曾对一名国人做出诽谤性言论。他应该在大马法庭上受到提控,但是他却使用联合国专员所享有的司法豁免权。



我的立场是,他的免控权只适用于执行特定联合国事务上。如果他在职务之外的事情上抵触大马法律,那么他不可以享有免控权。



他诽谤一名国人的言论,与他为联合国工作毫无关系。他应该负责,而不能够寻求豁免权的庇护。但是,他却获得联合国的撑腰。甚至有暗示说,如果马来西亚要提控他的话,我们在国际法庭上的西巴丹岛和利吉丹岛的主权争执案件可能受到影响。



因此,我才同意不要提控他。幸运的是,这只是一宗诽谤案。如果巴南涉及谋杀一个人,而他寻求豁免权的话,那么司法公正将无法被体现出来。



我不认为就算我答应他取得豁免权,将会让他喜欢我。我现在已不是首相,所以他很高兴的表示我不可以批评现任政府,因为我过去的表现更加恶劣。



在敦沙烈阿巴斯的案件中,我坚持本身是根据宪法和大马法律行事。我认为,那些要我道歉的建议是无聊、没有根据及愚蠢的。



如果巴南和卡巴星心有不甘的话,那么他们可以运用本身的法律知识,让我闭嘴。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8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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