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4

国会走廊大派鲜花发文告 妇权组织冀修歧视女性法

由五个妇权团体组成的“性别平等行动组织”JAGJoint Action Group on Gender Equality)要求修改国会议会常规(Standing Order),禁止国会议员在议会厅内发表性别歧视的言论,避免“月漏论”事件再度发生。


妇女发展机构(Women Development Collective)执行主任玛丽亚陈亚都拉(Maria Chin Abdullah,左图)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说:“当国会议员在议会厅发表性别歧视的言论时,应该回到国会层面处理,而不是如‘月漏论’事件般去到内阁,再去到妇女与家庭发展部,国会似乎完全置身事外。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建议修改议会常规。”




该组织认为,发表“月漏论”的国会议员莫达拉汀Bung Mokhtar bin Radin)和莫哈末赛益(Mohd Said)理应要受到国会处分。虽然如此,该组织认为过去的事情已属过去,她们只是希望通过修改议会常规,禁止议员大放厥论。



其他出席记者会大妇权团体代表包括女性行动协会执行主任陈丽燕、Empower成员卜丽云、妇女援助组织(Women’s Aid Organisation, WAO)主席美拉(Meera Samanther)等。




恢复国会“两性平等连线”



另外,“性别平等行动组织”也要求恢复国会“两性平等连线”(Parliamentary Gender Caucus),以便该连线能够在推动两性平等方面,扮演更积极的角色,并且制度化地与妇权组织对话,衔接妇权组织与“两性平等连线”所斗争的议程。



两性平等连线”成立于2005年,主要研究修改相关两性平等法令的事宜,该组织认为,这个连线并没有扮演积极的角色,在“月漏论”事件发生时也没有发表任何言论。



陈丽燕表示,国外的国会两性平等连线扮演更积极地角色,因此他们希望能够与此连线对话。



玛丽亚陈阿都拉在受询时也表示,根据其组织的记录,在2008年全国大选时,共有11位曾发表性别歧视言论的候选人参选,其中五人当选,其中一人是吉兰丹州议员。



国会走廊派鲜花和文告



性别平等行动组织”趁国会下议院展开首次会议,今早到国会走廊派送鲜花和文告给222位朝野国会议员,要求他们兑现大选前的诺言,在国会中修改歧视女性的法令,并制定促进两性平等的法令。



性别平等行动组织”一行20人今早抵达国会走廊,派送一个贴着胡姬花,上面写着“兑现诺言”(Kotakan Janji)的文件夹给国会议员。一些国会议员在接到文告后都细心聆听他们的讲解,一些则只收下文告;值得一提的是,匆忙赶入国会议会厅的交通部长翁诗杰并没有接过文件夹就步入会议厅,由其助理代为接收。



陈丽燕也把文告交给发表“月漏论”的莫达拉汀,并向他讲解时,莫达拉汀并没有发表任何言论,只是“唔、唔”地点头,不过陈丽燕认为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因为他接受了这份文告。



而教育部长希山慕丁(Hishammuddin Hussein)在接受该组织的文告后,也表示他知道这些课题,并表示会兑现承诺。



在长达30分钟的分派活动中,该组织估计50多名国会议员收下了这份文告。



文告要求国会议员在国会内修改《联邦宪法》、《回教家庭法》、《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等法令中歧视女性的条文;并依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制定《性别歧视法令》(Gender Discrimination Act)、《性骚扰法令》(Sexual Harassment Act)等。此外,她们也要求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1971年大专法令》、《1984年出版机与印刷法令》以及所有《1969年紧急法令》(Emergency Ordinance)。


此外,文件夹内也附上一把“尺”,带“衡量国会议员表现的尺”的意思。


玛丽亚陈亚都拉表示:“我们附上一把尺,是要告诉国会议员,我们正在紧密地监督他们。”



她也透露,五个妇权组织已争取文告中所要求的事情超过20年,但并没有看到任何相关改革,许多国会议员也多次在大选前后作出承诺,但都没有兑现。


因此,她们这趟来国会分发鲜花和文告,是为了提醒这些国会议员兑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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