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6

外劳税三思而行

黄业华 | 4月4日


傍晚7点55分 khalid ibrahim selangor mb pc 260308 01


雪州大臣卡立宣布将向州内外劳雇主每月征收9令吉,作为培训雪州失业青年的费用,这项政策除了影响外劳劳工权益之外,也牵涉州政府的权限和联邦政府事务。在未经详尽分析和与相关政府部门磋商,提出具体可行方案之前,雪州大臣应该暂时搁置这项征税计划。



人 力资源培训属于联邦政府人力资源部的职务范畴,雪州政府若关心州内青年失业问题,应该配合、督促人力资源部为州内青年提供足够的技职培训,争取更多培训拨 款给雪州失业青年再训练计划。若人力资源部和雪州政府各自平行处理再训练计划,可能会导致混乱、缺乏效率及浪费国家资源。



州政府不能越权征税



外 劳事务通常归内政部(重组前是国内事务部)处理,从申请、批准、缴交人头税都是由内政部处理。联邦宪法第十附录(Tenth schedule)阐明州政府可以获取或征收的税务,州政府既无权向外劳征税,也无权限向州内子民征税,州政府只能以人口数量向联邦政府获取部分税金。



征税是重大决定,若雪州政府无视宪法条例,首开先例征收权限之外的税金,以后雪州人民会否面对各种名目、形形色色的税务,令人担心。雪州政府应该接受宪法的规范,在州的权限内征税,例如通过提高娱乐税、广告牌税及回教事务税等增加税收。




避免中央地方工作重叠



既然雪州大臣认为,联邦政府向外劳征收的人头税太高,他打算建议减少人头税,笔者建议雪州大臣不如要求财政部拟定预算案的时候,提高人力资源培训拨款以再训练失业青年。如此,州政府可省却处理征税和筹办培训计划的工作,也避免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重叠工作所造成的资源浪费。



目 前,大部分雇主都把人头税转移到外劳身上,只有少数雇主愿意为外劳承担部分人头税,由此可知,征收9令吉的措施一旦实行,雇主必将把额外的税转移给外劳。 大马外劳生活困苦,薪水少缴税高,治安不靖造成财务损失,贪腐执法单位向外劳要求贿赂已是公开的秘密,如果政府再提高征税,确是剥削外劳劳工权益。




外劳无法享受公共设施



bangladesh foreign workers migrants 030108雪 州大臣说“外劳享用州政府的设施,例如学校、医疗设施及道路”(星报)是完全错误的。

第一,上述设施由联邦政府提供,不是州政府;

第二,外劳无法享有大部 分公共服务,例如无法就读国民学校、无法在政府医院享有国民的医疗津贴、无法考取驾驶执照,使用交通工具驰骋于公路上是铁一般的事实,雪州政府不能以不实 的理由要求外劳承担责任。



笔者曾经携带公司外劳到政府医院问诊,惊觉政府医院征收每人五十令吉,比私人诊所的价格还要高昂,入院等候手术的抵押金高达八百令吉,几乎是国民的双倍。这些医疗费用会由雇主承担,可若雇主被强制缴交更多不同名目的外劳税,难保有一天雇主会把缴税的责任转移给外劳。



外劳也是人,如果马来西亚真的是一个爱心社会(masyarakat penyayang),就该以人道主义立场正视外劳的处境,承认他们是弱势群体,在实行影响他们的政策前三思而行,咨询关心外劳的非政府组织,不要为他们添加更多的“原罪”。



http://www1.malaysiakini.com/columns/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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